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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7日]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幼儿园大门、侧门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周界报警系统:在幼儿园围墙四周布置周界报警系统。
3.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校长室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4.在教育楼各楼道口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
5.各班各室安放灭火器。
二、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1.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5.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6.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7.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2.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3.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4.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6.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应急处理制度。
5.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