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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庐幼儿园2018年秋季新生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8日]
柏庐幼儿园2018年秋季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昆山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18】71号文件)的精神我园即将开展2018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区划分
      施教区(服务区)图: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奥林苑、柏庐新村、板桥弄、富柏大厦、时家园、柏庐二村、采莲新村(东方新村)、银华园、生化小区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个小班,总人数70名。 
 
四、招生流程 
      1.网上登记报名
      本园服务区内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2.现场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
      2018年6月9日~10日(8:30-11:00,13:30-15:30)
      (2)审核地点
      昆山市柏庐幼儿园多功能室
      (3)审核材料提供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服务区内房产证、婴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进行材料审核认定。
      属于本服务区内,但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服务区房产证、婴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3.招生录取
      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公示录取名单。
 
五、服务区认定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A4纸复印后按顺序装订。【户口本复印件一般包含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监护人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幼儿页】
      2. 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
      3.报名咨询电话:57552190
昆山市柏庐幼儿园
2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