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教育中幼儿创新意识的培养
[摘要]科学的本质在于探究,幼儿园科学探究活动对幼儿创新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在幼儿园科学教育中,一方面要提高幼儿教师自身的创造精神,塑造“创造型教师”的新形象;另一方面要给予幼儿语言表达与动手操作的机会,促进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
[关键词] 科学教育;科学探究;创新意识
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将“科学”正式列入幼儿园教育领域,由此作为幼儿园五大教育领域之一的幼儿科学教育开始在幼儿的认知发展及创新意识培养中担负起重要的职责。幼儿科学教育是全民科学教育体系的起始阶段和基础环节,对幼儿实施科学教育既是社会进步的要求,又是幼儿自身发展的需要。值得指出的是,科学的本质不在于已经认识的真理而在于探索真理的过程,其实质就是鼓励和支持探究。幼儿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即是培养幼儿创新意识的过程,因此幼儿科学教育必须紧紧抓住科学探究的环节,精心设计幼儿科学探究的过程。
一、幼儿科学教育对培养幼儿创新意识的重要价值
(一)幼儿科学教育的宗旨与目标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科学教育是科学启蒙教育,重在对幼儿进行科学素质的早期培养,重在激发幼儿的认识兴趣和探究欲望,其具体目标包括:引导幼儿通过各种活动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幼儿处于人生的最初阶段,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完善,通过科学教育激发幼儿学科学的兴趣与好奇心,能够为幼儿以后接受学校科学教育乃至终生酷爱科学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就为幼儿创新意识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二)幼儿创新意识的本质与特征
当今社会,创新已经成为时代的追求。创新的含义就是更新、创造新的东西或改变旧的东西。创新意识指人们根据社会生活和个体发展的需要,引起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或观念的动机,并在创造活动中表现出的意向、愿望和设想。它是人类意识活动中的一种积极的、富有成果的表现形式,是人们进行创造活动的内在动力与依据,是创造性思维和创造力发展与表现的心理前提。[1]
(三)科学教育和创新意识培养的契合点
科学的本质在于探究真理,而探究活动本身指向的就是未知世界,要获得对未知世界的认知,必然要求探究者在科学探究活动中调动自身对未知事物的兴趣,并具有相应的意向和设想,也就是要求探究者必须具备创新意识。由此看来,科学探究活动和个体创新意识的培养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通过对幼儿实施恰当的、适宜的科学教育,能够有效地促进幼儿创新意识与创造性能力的发展。而当幼儿具备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时,教师在开展科学教育活动时就越容易引发幼儿的探究兴趣,吸引幼儿主动探究、发现问题,并积极地寻找问题的答案,也就越容易实现幼儿科学教育的目标。
二、如何在科学教育中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
(一)提高幼儿教师自身的创造精神,塑造“创造型教师”的新形象
首先教师自身要有创新精神。如果教师的思想僵化,观念传统,教法陈旧,不仅不能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生,反而会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叶澜教授就曾指出,没有教师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2]可见,教师必须是具有创造性才能和创造意识的人,教师在科学教育中的创造性表现和创造性行为会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幼儿教师只有潜心钻研创造理论,不断地开发自己的创新思维,才能真正懂得如何去开发幼儿的创新思维。然而在当前的幼儿园科学教育中,教师多惟书,惟权威,因而在对待幼儿时,多采用求同、规范、服从和谨慎的态度,不允许幼儿冒险、越轨、标新立异,致使幼儿墨守成规、唯唯诺诺。
其次教师应多肯定和赞赏幼儿的创造力,具备引导和启发幼儿创造性思维的知识和能力。具体来说,教师不应支配幼儿,不应压制幼儿集体的意志和个人的意见;应鼓励幼儿探求事物的真相;应能创造宽容与亲切的环境;应能建立有助于维护个人自尊心的人际关系。
第三,教师应明确自己的职责是辅导幼儿的创造活动。“辅导”意味着“指导”“提供机会”,并且是“敏感地而不带任何干涉地给予帮助”。[3]正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所指出的:“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因此,在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给予幼儿出错的权利,并把这些错误作为自己了解他们思维线索的机会和背景,同时努力通过观察、倾听、询问等途径发现和确定幼儿的真实想法和认识水平,避免误解和伤害幼儿。另外,教师应尊重每一个幼儿的兴趣和见解,倾听和支持每一位幼儿的看法,使每个幼儿都能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在努力理解每个幼儿的想法与感受的基础上,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并以伙伴的身份参与到幼儿感兴趣的探究活动中,此时教师仍要充分考虑幼儿的心理需要,不要一切按成人的规则或标准来要求孩子,而是给幼儿充分自由发展的空间,过多的“不许”只会阻碍幼儿探索的脚步,从而抑制幼儿创新思维的萌发。
(二)在科学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
首先,在科学教育活动中教师应为幼儿提供充分的语言表达与交流的机会。幼儿在科学教育活动中的语言交流、语言表述,是培养其创新思维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3至6岁的幼儿还处于学习和掌握前文字的阶段,所以说话就成为他们表达自己的思维活动与思维成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4]同时,由于人的语言表述和思维是同步进行的,而且许多人在说话时又能激励自己的思维进入高速、高效运作的状态,因此不少具有创新的想法就是在说话、交流的过程中萌发出来的。因此,在幼儿园科学教育活动中,教师应采用语言交流与表达的形式对幼儿进行创新思维的培养,其主要策略就是要求幼儿在用语言描述时要言之有物,有内涵,有思想,有观点,有想法,有感受。这就必然要求教师在提问时,要给孩子们留下较大的思维空间,答案应是多元的,具有多种可能性。例如,教师在提问时可将许多原来只有惟一答案的问题反过来提,尽量增加促使幼儿进行创新思维的要求,从而达到培养幼儿创新思维的目的。
其次,在科学教育活动中教师应为幼儿多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教师设计的幼儿园科学活动应尽量给幼儿多提供一些操作材料,以便幼儿在活动中发现动手操作的乐趣。教师在科学活动中为幼儿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时应注意这样一些问题:一是要提供尽可能多的操作材料,不但数量要多,而且类型要丰富,最好幼儿人手一份,每组一套,目的是使每个幼儿都有亲自动手的机会,都能动用各种感官全面地感知事物;二是不要控制幼儿的具体操作方法与步骤,给幼儿自决自选的主动权,有利于幼儿主动性与独立性的发展。自决自选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独立思维的过程,有利于养成孩子独立思维、创造性解决问题的习惯;三是要让幼儿动手操作在先,教师操作验证在后。孩子在遇到困难时最容易产生创新意识,因此让幼儿操作在先,教师操作在后,能给予幼儿充分探索、创新的机会。
第三,在科学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尊重幼儿,充分发挥幼儿的好奇心和想像力。科学始于好奇,幼儿强烈的好奇心,对新奇事物与周围现象感兴趣是幼儿进行科学学习的根本动力。幼儿阶段还是一个想像力十分丰富的阶段,幼儿进行想像实质上就是在进行创造性思维活动,由于基本上没有受到心理上的种种抑制,因此其思维的天地会十分广阔。[5]幼儿具有丰富的想像力,本就为教师实施幼儿创造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教师应充分利用幼儿的这一心理特点,给予幼儿充分想像的空间,也就能够有力地促进幼儿创新思维的发展。
第四,在科学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善于提出“难”题,解决“难”题,培养幼儿创新意识。为此,教师应经常向幼儿提一些有一定“难”度的任务或问题,激励幼儿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与能力,在教师帮助下或通过自己的努力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思考或操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可以有效地促进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如“怎样才能使纸船不被水浸湿”“怎样体现空气的流动性”等问题都能很好地激发幼儿的探究兴趣,并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寻找答案。
第五,在科学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善于运用适宜的评价手段,引导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根据罗杰斯的理论,外部评价会迫使个体建立起防御,从而使学生难以产生创造的观点。这也就意味着,不恰当的外部评价会使个体丧失探索多种观点与可能性的动机,从而阻碍个体创造力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应以促进幼儿创造力发展为目的,运用适宜的评价方式,给予幼儿恰当的反馈。